法言义疏
四 吾子卷第二

    或问:“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,法与?”曰:“断木为棋,捖革为鞠,亦皆有法焉。
不合乎先王之法者,君子不法也。”〔注〕大匠之诲人也,必以规矩;君子之训物也,必
以仁义。〔疏〕公孙龙者,史记孟荀列传云:“赵有公孙龙,为坚白同异之辩。”索隐云:
“即仲尼弟子。”按:仲尼弟子列传云:“公孙龙,字子石,少孔子五十三岁。”集解引郑
玄云:“楚人。”顾氏炎武日知录云:“汉书注:‘公孙龙,赵人,为坚白异同之说,与平
原君同时。’去夫子近二百年,殆非也。”按艺文志:公孙龙子十四篇,入名家,注云;
“赵人。”又毛公九篇,注云:“与公孙龙并游平原君赵胜家。”此与弟子传之公孙龙,盖
同名而异人。弟子传之公孙龙,楚人,字子石;坚白异同之公孙龙,赵人,字子秉,见列子
仲尼殷敬顺释文。是不但年代相隔,其国与字亦判然殊异,索隐既误以子秉即子石,亭林因
疑子石非孔子弟子,皆为疏也。“诡辞数万以为法”者,音义:“诡辞,九委切。”说文:
“■,變也。”引伸为诈伪。经典通作“诡”。荀子非十二子云:“不法先王(一),不是
礼义,而好治怪说,玩琦辞,甚察而不惠,辩而无用,多事而寡功,不可以为治纲纪。然而
其持之有故,其言之成理,足以欺惑愚众,是惠施、邓析也。”琦辭即詭辭,皆“■”之
假。庄子天下云:“桓团、公孙龙,辩者之徒。饰人之心,易人之意,能胜人之口,
不能服人之心,辩者之囿也。”荀子修身云:“夫坚白同异、有厚无厚之察,非不察也。”
杨倞注云:“此言公孙龙、惠施之曲说异理,不可为法也。公孙坚白论曰:‘坚、白、石三
可乎?曰:不可。二可乎?曰:可。谓目视石,但见白,不知其坚,则谓之白石;手触石,
则知其坚,而不知其白,则谓之坚石。是坚、白终不可合为一也。’司马彪曰:‘坚白,谓
坚石非石,白马非马也。同异,谓使异者同,同者异。’”孔丛子公孙龙篇云:“公孙龙
者,平原君之客也,好刑名,以白马为非白马。或谓子高曰:‘此人小辨,而毁大道,子盍
往正诸?’子高曰:“大道之悖,天下之交往也,吾何病焉!’或曰:‘虽然,子为天下
故,往也。’子高适赵,与龙会平原君家。谓之曰:‘仆居鲁,遂闻下风,而高先生之行
也,愿受业之日久矣。然所不取于先生者,独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白马尔。诚去非白马之
学,则穿请为弟子。’公孙龙曰:‘先生之言悖也,龙之学,正以白马为非白马者也。今使
龙去之,则龙无以教矣。令龙无以教,而乃学于龙,不亦悖乎?且夫学于龙者,以智与学不
逮也。今教龙去白马非白马,是失教也。失教而后师之,不可也。’又云:‘且白马非白马
者,乃子先君仲尼之所取也。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,载忘归之矢,以射蛟兕于云、梦之囿。
反而丧其弓,左右请求之。王曰:止也。楚人遗弓,楚人得之,又何求乎?仲尼闻之,曰:
楚王仁义,而未遂。亦曰人得之而已矣,何必楚乎?若是者,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也。夫是
仲尼之异楚人于所谓人,而非龙之异白马于所谓马,悖也。先生好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也,
欲学而使龙去所以教,虽百龙之智,固不能当其前也。’”又云:“公孙龙又与子高泛论于
平原君所,辨理至于臧三耳。公孙龙言臧之三耳甚辨析,子高弗应,俄而辞出。明日复见,
平原君曰:‘畴昔公孙之言信辨也,先生实以为何如?’答曰:‘然,几能臧三耳矣。虽
然,实难。愿得又问于君:今为臧三耳甚难,而实非也;谓臧两耳甚易,而实是也。不知君
将从易而是者乎?亦其从难而非者乎?’”此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之大略也。“断
木为棋”者,音义:“断木,都管切。”说文:“棋,博棋。”系传云:“棋者,方正之名
也。古通谓博弈之子为棋。”按:有博棋,有弈棋。博、奕异法,而所用之子通有棋名。方
言云:“簙谓之蔽,或谓之箘。秦、晋之间,谓之簙;吴、楚之间,或谓之蔽,或谓之箭
里,或谓之簙毒,或谓之夗专,或谓之●璇,或谓之棋。所以投簙谓之枰,或谓之广平。所
以行棋谓之局,或谓之曲道。”说文:“簙,局戏也,六箸、十二棋也。”楚辞招魂云:
“菎蔽象棋,有六簙些。”王逸注:“投六箸,行六棋,故谓六簙也。”此博棋也。方言
云:“围棋谓之弈。自关而东,齐、鲁之间,皆谓之弈。”班固弈旨云:“北方之人谓碁为
弈。”说文:“弈,围棋也。”广雅释言云:“围棋,弈也,此弈棋也。”孟子告子,焦疏
云:“博盖即今之双陆,弈为围棋,今仍此名矣。以其局同用板平承于下,则皆谓之枰。以
其同行于枰,皆谓之棋。”是也。博棋,古以竹为之,说文:“箘,箘簬也,一曰博棋
也。”亦以木为之,韩非子外储说云:“秦昭王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,以松柏之心为博,箭
长八尺,棋长八寸,而勒之曰:‘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矣。’”亦用石为之,山海经中山经
云:“休与之山,其上有石焉,名曰帝台之棋。”又南山经云:“漆吴之山多博石。”是
也。其弈棋之子,今多用石,古亦以木为之。韦弘嗣博弈论云:“枯棋三百。”李注引邯郸
淳艺经云:“白、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。”此明谓奕棋,而云枯棋者,是用枯木为之。说
文:“枯,木名也。”夏书曰:“惟箘、辂、枯。”今书作“楛”,马注云:“楛,木名,
可以为箭。”郑注云:“肃慎氏贡楛矢,知楛中矢干。”盖楛之质坚,可以为矢,故断以为
棋,犹箘、路性劲,故以为矢,亦以为棋也。“捖革为鞠”者,捖,各本皆作“梡”。音
义:“梡革,音缓,又音款。断木也。”此不得其义。司马云:“梡旧本作捖。”今据订
正。说文“刓,抟也”;“抟,圜也”。字亦作“捖”,淮南子俶真云:“嫥捖刚柔。”高
注:“和调也。”嫥捖,即抟刓也。孙氏诒让札迻云:“梡为垸之假字。垸革,言以
革为圆丸也。考工记:‘冶氏重三垸。’注:‘郑司农云:垸,量名,读为丸。’列子黄帝
篇‘累垸二而不坠’,庄子达生篇‘垸’作‘丸’。此垸亦谓丸也。”按:孙说亦通。音
义:“为鞠,居六切。”说文:“鞠,蹋鞠也。”文选曹子建名都篇,李注引郭璞三苍解诂
云:“鞠,毛丸,可蹋戏。”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:“穿域蹋鞠。”索隐云:“鞠戏以皮
为之,中实以毛,蹴蹋为戏也。”“亦皆有法”者,列子说符释文引古博经云:“博法,二
人相对坐,向局。局分为十二道,两头;当中名为水。用棋十二枚,法六白、六黑。又用鱼
二枚,置于水中。其掷采以琼为之。二人互掷采行棋。棋行到处即竖之,名为骁棋,即入水
食鱼,亦名牵鱼。每一牵鱼获二筹,翻一鱼获三筹。若已牵两鱼而不胜者,名曰被翻双鱼,
彼家获六筹,为大胜也。”淮南子泰族云:“故事有利于小而害于大,得于此而亡于彼者。
故行棋者或食两而路穷,或予踦而取胜,偷利不可以为行,而智术可以为法(二)。”按:
食两而路穷,谓已食两鱼而不胜者;予踦而取胜,谓翻一鱼获三筹者也,此博棋之有法也。
御览七百五十三引桓谭新论云:“俗有围棋之戏,或言是兵法之类。及为之,上者远棋疏
张,置以会围,因而伐之,成多得道之胜。中者则务相绝遮要,以争便求利,故胜负狐疑,
须计数而定。下者则守边隅,趋作罫目,自生于小地。”弈旨云:“夫博悬于投,不专在
行,故优者有不遇,劣者有侥幸。踦挐相凌,气势力争,虽有雄雌,未足以为平也。至于弈
则不然。高下相推,人有等级,若孔氏之门,回、赐相服。循名责实,谋以计策,若唐、虞
之朝,考功黜陟。器用有常,施设无祈,因敌为资,应时屈伸,此弈棋之有法也。”史记苏
秦传,集解引别录云:“蹴鞠者,传言是黄帝所作,或曰起战国之时。蹋鞠,兵势也,所以
练武士,知有材也。皆因嬉戏而讲练之。”艺文志有蹴■二十五篇,入兵家。颜注云:“蹴
■,陈力之事,故附于兵法焉。”此蹴鞠亦有法也。“不合乎先王之法者,君子不法
也”者,荀子非相云:“凡言不法先王,不顺礼义,谓之奸言。虽辨,君子不听。”杨注
云:“公孙龙、惠施、邓析之属也。”(一)原本“王”讹作“生”,据荀子非十二子篇
改。(二)“可以”上原本有“不”字,据淮南子泰族训删。
    观书者譬诸观山及水,升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也,况介丘乎?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
也,况枯泽乎?舍舟航而济乎渎者,末矣;舍五经而济乎道者,末矣。〔注〕末,无。
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,恶睹其识味也;委大圣而好乎诸子者,恶睹其识道也。〔疏〕“升
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”者,“岳”治平本作“岳”,依各本改。学行云“山有岳”,可证。
尔雅释山云:“泰山为东岳。”“逦迤”各本皆作“峛崺”。音义:“峛崺,上力纸切,下
移尔切。”司马云:“宋、吴本‘峛崺’作‘逦迤’。”按:吴季重答东阿王书云:“夫登
东岳者,然后知众山之逦迤也。”用法言语,而字作“逦迤”,当是所据本如此。李注引法
言亦作“逦迤”,足证宋、吴本此条乃旧本之偶存者也,今据改。说文无峛崺,有逦迤:
“逦,行逦逦也”;“迤,邪行也”。“迤”即“迤”字。尔雅释丘释文引说文正作
“迤”。逦迤,叠韵连语。释丘云:“逦迤沙丘。”郭注云:“旁行连延。”是也。“介
丘”者,宋云:“介,小也。”按:周礼司市郑注云:“介次,市亭之属别小者也。”是介
有小义。俞云:“广雅释诂:‘介,独也。’此‘介’字当训独,与众山相对。”为义亦
通。“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”者,音义:“恶沱,上哀都切,下徒何切。”班孟坚答宾
戏:“振拔洿涂。”李注引说文云:“洿,浊水不流也。涂,泥也。”按:洿涂亦叠韵连
语,即浊水不流之貌,急言之曰洿,长言之曰洿涂,无二义也。恶沱即洿涂。亚声、它声,
古不同部,此以恶沱为叠韵者,汉时鱼、歌同用之列然也。“枯泽”者,周礼司书,郑注
云:“山林川泽童枯则不税。”孔疏云:“川泽无水曰枯。”荀子致士云:“渊枯则龙鱼去
之。”按:本字当作“涸”。说文:“涸,渴也。”周礼草人,郑注云:“渴泽故水
处也。”枯、涸皆从古声,故得通用。“舍舟航而济乎渎者”云云者,“舍”治平本作
“舍”,依各本改。学行“良舍其策,不拾昼夜”可证。音义:“舍,书也切。下同。”方
言云:“舟,自关而东或谓之舟,或谓之航。”说文作“斻”,方舟也。“弃常珍而嗜乎异
馔者”云云者,“弃”世德堂本作“弃”。说文:“弃,古文弃。”段注云:“弃中体似
‘世’,唐人讳‘世’,故开成石经及凡碑、板皆作‘弃’。”则此治平本作弃者,承唐本
之旧也。周礼膳夫云:“珍用八物。”郑注云:“珍谓淳熬、淳母、炮豚、炮牂、捣珍、清
熬、肝、膋也。”音义:“恶睹,音乌。下同。”广雅释诂云:“委,弃也。”音义:“好
乎,呼报切。下‘好书’、‘好说’同。”艺文志云:“诸子十家,其可观者九家而已。皆
起于王道既微,诸侯力政,时君世主,好恶殊方,是以九家之说,蜂起并作,各引一端,崇
其所善,以此驰说,取合诸侯。”按:诸子十家者,一儒,二道,三阴阳,四法,五名,六
墨,七从横,八杂,九农,十小说也。不数小说,故云“可观者九家而已”。本书君子云:
或曰:‘子小诸子,孟子非诸子乎?’曰:‘诸子者,以其知异于孔子也。孟子异乎?不
异。’”然则诸子非尽不可好,惟当舍其异于孔子者耳。注“末,无”。按:檀弓:“不忍
一日末有所归也。”郑注云:“末,无也。”
    山●之蹊,不可胜由矣;向墙之户,不可胜入矣。〔注〕●,谷也。曰:“恶由
入。”曰:“孔氏。孔氏者,户也。”曰:“子户乎?”曰:“户哉!户哉!吾独有不户者
矣。”〔注〕恶夫不由圣人之道者也。〔疏〕“山●之蹊不可胜由”者,音义:“山●,
户经切,又口耕切。孟子曰:‘山径之蹊。’”按:孟子云:‘山径之蹊间介然,用之而成
路。”彼“山径”亦“山●”之假。说文:“径,步道也。”释名释道云:“步所用道曰
蹊。”是蹊、径同诂,不得云“山蹊之蹊”。彼赵注云:“山之领有微蹊。”则读径为颈
也。御览一百八十四引法言亦作“山径”,此据孟子改之。“向墙之户,不可胜入”
者,论语云:“人而不为周南、召南,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?”马注云:“如向墙而立
也。”朱子集注云:“言即其至近之地,而一物无所见,一步不可行。”按:山●之蹊,道
之险阻而难行者;向墙之户,户之有所窒碍而不可通者,皆以喻诸子。“孔氏者,户也”
者,户者,自堂入室之户也。论语云:“谁能出不由户?何莫由斯道也?”刘疏云:“宫室
之制,外半为堂,内半为室。室有南壁,东开户以至堂。”说文:“户,护也。半门曰户,
象形。”一切经音义十四引字书云:“一扇曰户,两扇曰门。”礼器云:“未有入室而不由
户者。”彼文言人行事必由礼,如入室不能不由户,故此文亦言出当由户,何莫由斯道。意
与礼器同也。按:法言此文,以室喻道,故以户喻孔氏。言孔氏者,自堂入室之户,非诸子
向墙之户也。“子户乎”者,蒙上而言之,谓子亦以孔氏为户乎?“吾独有不户者矣”者,
经传释词云:“独犹宁也,岂也。矣犹乎也。”然则“吾独有不户者矣”,犹云吾宁有不户
者乎?御览一百八十四引作“我户哉,无独有不户者矣”,此不达古书词例而妄改之。注
“●,谷也”。按:治平本无此注,今据世德堂本补。吴云:“●宜读为陉。陉,山中绝
也。蹊,径也。言山中绝之径,不可胜由矣。”按:音义二音,实兼此二义。前一音即读为
陉,后一音乃读●如字。广韵:“●,口茎切,入耕;陉,户经切,入青也。”说文:
“●,谷也”;“陉,山绝坎也”。二说并通。然与向墙之户为比,似以山绝坎之义为合。
经义述闻云:“说文:‘陉,山绝坎也。”陉之为言,●也。广雅:‘●,隔也。’隔绝不
相连之称也。凡两山中断以成隘道者,皆谓之陉。故述征记云:‘太行山自河内北至幽州,
凡有八陉。’或曰山阪谓之陉。广雅:‘陉,阪也。’孟子尽心篇:‘山径之蹊间介然。’
赵注云:‘山径,山之领。’径与陉通,领亦阪也。法言吾子篇作‘山●之蹊’。”
    或欲学苍颉、史篇。〔注〕多知奇难之字,故欲学之。曰:“史乎!史乎!愈于
妄阙也。”〔注〕再言史乎者,善之也。言胜于不学而妄名,不知而阙废。〔疏〕
苍颉者,苍颉篇也。音义:“苍颉,户结切。”按:荀子解蔽作“仓颉”。艺文志:“苍颉
一篇。”注云:“上七章,秦丞相李斯作。爰历六章,车府令赵高作。博学七章,太史令胡
毋敬作。”序云:“汉兴,闾里书师合苍颉、爰历、博学三篇,断六十字以为一章,凡五十
五章,幷为苍颉篇。”说文序云:“斯作苍颉篇,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,太史令胡毋敬作
博学篇,皆取史籀、大篆。或颇省改,所谓小篆者也。”系传云:“苍颉、爰历、博学,通
谓之三苍。”按:此取篇首二字为名。孙氏星衍仓颉篇序云:“仓颉始作,其例与急就同。
名之仓颉者,亦如急就以首句题篇,凡将、飞龙等皆是。词或三字、四字,以至七字,备取
六艺群书之文,以便幼学循而诵之,故七略目之小学。”史篇者,史籀篇也。志:“史籀十
五篇。”注云:“周宣王太史作。”说文序云:“及宣王太史籀着大篆十五篇,与古文或
异。”段注云:“大篆十五篇,亦曰史籀篇,亦曰史篇。王莽传:‘征天下史篇文字。’孟
康云:‘史籀所作十五篇,古文书也。’此‘古文’二字,当易为‘大篆’。大篆与仓颉古
文或异,见于许书十四篇中者,备矣。凡云籀文作某者,是也。或之云者,不必尽异也,盖
多不改古文者矣。大篆之名,上别乎古文,下别乎小篆,而为言曰史篇者,以官名之;曰籀
篇、籀文者,以人名之。”按:汉书本传赞:“史篇莫善于仓颉。”则以史篇为大名,苍颉
亦史篇之一。古者史官主文字,故凡小学书类通谓之史篇。至此文以史篇与苍颉并举,则自
指史籀而言,与传赞所称同名而异实。许书引史籀多单称史篇,如云“奭,史篇名丑”;
“姚,史篇以为姚,易也”;“匋,史篇读与‘缶’同”,皆是。御览二百十三引汉官仪
云:“能通苍颉、史篇者补兰台令史。”亦以二者并列,皆谓三苍、史籀也。说文序云:
“孝宣皇帝时,召通苍颉读者张敞从受之,凉州刺史杜业、沛人爰礼、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
之。孝平皇帝时,征礼等百余人,令说文字未央庭中,以礼为小学元士。黄门侍郎杨雄采以
作训纂篇。”然则当时苍颉已成绝学,朝旨复兴之,而子云又斯学之专家,故时人有
欲从受其说也。“史乎!史乎!愈于妄阙”者,妄谓诡更正文,虚造不可知之书;阙谓不见
通学,未常睹字例之条。三苍为小篆之学,史籀为大篆之学,信而有征,故愈于妄;多识古
字,故愈于阙。注“再言史乎者,善之也”。按:论语:“使乎!使乎!”集解引陈群云:
“再言使乎,善之也,言使得其人也。”即此注所本。
    或曰:“有人焉,自云姓孔,而字仲尼。入其门,升其堂,伏其几,袭其裳,则可谓仲
尼乎?”曰:“其文是也,其质非也。”“敢问质。”曰:“羊质而虎皮,见草而说,见豺
而战,〔注〕战,悸。忘其皮之虎矣。”〔注〕羊假虎皮,见豺则战;人假伪名,
考实则穷。〔疏〕此刺新室之辞也。“自云”之“自”,治平本作“曰”。秦校云:
“‘曰’作当‘自’。”各本作“自”而夺“云”,今订正。国语晋语,韦注云:“伏,隐
也。”孟子:“隐几而卧。”赵注云:“隐倚其几。”说文:“亵,重衣也。”经传多以
“袭”为之。王莽传云:“始建国元年,莽曰:‘王氏,虞帝之后也,出自帝喾。’又曰:
‘姚、妫、陈、田、王氏,凡五姓者,皆黄、虞苗裔,予之同族也。’”正“自云姓孔,字
仲尼”之类。其依仿典、诰,空言古法,是入门、升堂、伏几、袭裳之类也。音义:“见草
而说,音悦。天复本作‘见羊而悦’。”按:文选枣道彦杂诗:“羊质服虎文。”魏文帝与
吴质书:“以犬羊之质,服虎豹之文。”陈孔璋檄豫州:“被以虎文。”李注三引此文,皆
作“见草”,惟两引作“悦”,一引作“说”。御览七百六十七,又九百二,再引均作“见
草而悦”,羊、草形近易误,羊为草食之属,故见草而悦。然羊性尤好群,则作见羊而悦
者,于义亦通。说、悦古今字。“见豺而战”者,苍颉篇云:“豺似狗,白色,爪牙迅快,
善搏噬也。”“忘其皮之虎矣”,世德堂本“矣”作“也”。注“战,悸”。按:说文:
“颤,头不正也。”段作“不定”云。引伸为凡不定之称。淮南子说山云:“故寒颤
者,惧亦颤。”经传通用“战”。尔雅释诂云:“战,惧也。”说文:“悸,心动也。”
    圣人虎别,其文炳也。〔注〕如虎之别百兽,炳然殊异。君子豹别,其文蔚也。
〔注〕蔚然有文章,而次虎也。辩人狸别,其文萃也。〔注〕萃然有文采,异于
貒、貉。狸变则豹,豹变则虎。〔疏〕“圣人虎别”以下四句,易革象文。圣人,今
易作“大人”;虎别、豹别,今易作“虎变”。“豹变”。按:变、别皆“辨”或“辩”之
异文。辨、别义同,辨、变声近,故或以“辨”为“别”,或以“辨”为“变”也。周礼小
宰:“听称责以傅别。”郑司农注:“傅别,故书作‘傅辨’”。士师:“正之以傅别约
剂。”郑注:“故书‘别’为‘辩’。”是‘辨’、“辩”或为“别”之例。易文言:“由
辩之不早辩也。”释文:“由辩,如字。马云:‘别也。’荀作‘变’。”孟子:“万钟则
不辩礼义而受之。”音义:不辩,丁本作“变”,云于义当为“辩”。辩,别也。是辩或为
变之例。虎变、豹变,易本作“辨”,读辨如字,则为别矣。子云于易多用京氏。本篇“纻
絮三千”,用京氏易“繻有衣絮”;五百篇“月未望则载魄于西,既望则终魄于东,其Y于
日乎”,本京氏易占重黎篇;“仕无妄之国”,解无妄为无望,与京义合。晁悦之易诂训传
引京氏易,虎变、豹变皆作“辨”。然则此作“别”者,即本京氏读辨如字故也。音义:
“虎别,彼列切。下同。”按:辨之为言,辨也。说文:“辨,驳文也。”苍颉篇:“●,
文貌也,杂色为●也。”字亦作“斑”。司马长卿上林赋:“被斑文。”李注:“斑文,虎
豹之皮也。”曹子建七启:“拉虎摧斑。”注:“斑,虎文也。”辨、辩、●,语异而源
同,皆取于分别以为义。体之分别曰辨,词之分别曰辩,文之分别曰●。虎别、豹别、狸
别,即虎●、豹●、狸●之谓。“圣人虎别,其文炳也”者,易马融传云:“虎变,威德折
冲,万里望风而信,以喻舜舞干羽,而有苗自服;周公修文德,越裳献雉。”说文:“炳,
明也。”虞云:“干为大明,四动成离,故其文炳也。”“君子豹别,其文蔚也”者,易释
文:“文蔚,音尉,又纡弗反。”虞云:“蔚,蔇也。”按:说文:“蔇,草多
貌。”陆绩云:“兑之阳爻称虎,阴爻称豹。豹,虎类而小者也。君子小于大人,故曰‘豹
变,其文蔚’也。”干宝云:“君子大贤,次圣之人,谓若太公、周、召之徒也。豹,虎之
属;蔚,炳之次也。”毛氏奇龄仲氏易引王湘卿云:“虎文疏而着曰炳,豹文密而理曰
蔚。”“辩人狸别,其文萃也”者,新书道术云:“论物明辩谓之辩。”荀子非相云:“君
子必辩,凡人莫不好言其所善,而君子为甚焉。是以小人辩言险,君子辩言仁也。言而非仁
之中也,则其言不若其默也,其辩不若其吶也;言而仁之中也,则好言者尚矣,不好言者下
矣,故仁言大矣。起于上,所以导于下,政令是也;起于下,所以应于上,谋救是也。故君
子之行仁也无厌,志好之,行安之,乐言之,故言君子必辩。”此辩人之义。方言云:
“貔,关西谓之狸。”说文:“狸,伏兽,似貙(一)”;“貔,豹属”。则许君分貔、狸
为二,与方言异。按:仪礼大射仪,郑注云:“狸之言不来也。”史记封禅书云:“狸首
者,诸侯之不来者。”徐广云:“狸一名不来。”是则本为二名,音与不来相似,故借以为
不来者之喻。字亦作“●●”。方言云:“江、淮之间谓之●,北燕、朝鲜之间谓之●。”
是也。貔、●、狸、●,皆一声之转,合音言之,则曰貔,曰●,省其发声,则曰狸,曰
●。貔之与狸,实为同物。惟其种类既蕃,故更加别异,或蒙狸名,或专貔号。本草集解
云:“狸有数种:大小如狐,毛杂黄、黑,有斑如猫,而圆头大尾者,为猫狸;有斑如貙
虎,而尖头方口者,为虎狸,似虎狸而尾有黑白钱文相间者,为九节狸;有文如豹,而作麝
香气者,为香狸。”然则许云狸伏兽似貙者,即虎狸;云貔豹属者,即九节狸、香狸之类。
此以狸别次豹别之后,明为豹属之貔,而非似貙之狸矣。说文:“萃,草貌。”按:蔇为草
多貌,萃为草貌,故以萃次蔚。“狸变则豹,豹变则虎”者,貔,豹属,故变则为豹;豹似
虎,故变则为虎。谓辩人勉而行之,则可以为君子;君子进德不息,则可几于圣人
也。按:上文引易作“虎别”、“豹别”,则字不作“变”可知。此“狸变”、“豹变”云
云,乃子云自以己意论断,非用易语,“豹变”字偶与今易合耳。此承上章文是质非而申论
之,言邪佞不能为仁,忠信可以睎圣。刚健笃实,斯辉光日新,德行纯备,而后可言制作。
若夫不仁之人,劳心作伪,虽复缘饰六艺,点窜二典,徒窃虎皮,无关豹变也。注“异于
貒、貉”按:方言云:“獾,关西谓之貒。”则貒即獾也。貉读为●,说文:“●,似狐,
善睡兽。”引论语曰:“狐●之厚以居。”今经典皆以貉为之。(一)“貙”字原本讹作
“貔”,据说文改。
    好书而不要诸仲尼,书肆也。〔注〕卖书市肆,不能释义。好说而不要诸仲尼,
说铃也。〔注〕铃以谕小声,犹小说不合大雅。君子言也无择,〔注〕非法不言,
何所择乎?听也无淫。〔注〕非正不听,何有淫乎?择则乱,淫则辟。〔注〕言
有可择则秽乱,听有淫侈则邪僻。述正道而稍邪哆者有矣,未有述邪哆而稍正也。
〔注〕习实生常。〔疏〕“好书而不要诸仲尼,书肆也”者,音义:“不要,一遥切。”说
文:“肆,极陈也。”假为市。称市陈列百物以待贾,故即谓之肆。卖书之市,杂然并陈,
更无去取。博览而不知折中于圣人,则群书殽列,无异商贾之为也。御览六百八及八百二十
八引作“好书不能要诸仲尼”。“好说而不要诸仲尼,说铃也”者,说文:“铃,令丁
也。”说铃,谓声小而众。前篇云:“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。”金口木舌,铎也。大者为
铎,小者为铃,说铃与木铎相对也。此句“不要”,世德堂本作“不见”,误也。“君子言
也无择”者,择读为●。说文:“●,败也。”商书曰:“彝伦攸●。”今洪范作“斁”。
郑注云:“言王所问所由败也。”与许同义。吕刑云:“敬忌,罔有择言在身。”王氏引之
经义述闻云:“●、斁、择,古音并同。‘敬忌,罔有择言在身’,言必敬必戒,罔或有败
言出乎身也。表记引作‘敬忌而罔有择言在躬’。而,女也。言女罔或有败言出乎身
也。孝经:‘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。’口无败言,身无败行也。说尚书、礼记、孝经者多以
为无可择,殆似迂回,失之。太玄玄线曰:‘言正则无择,行中则无爽,水顺则无败。无
败,故久也;无爽,故可观也;无择,故可听也。’法言吾子篇‘君子言也无择’云云。然
则邪哆之言,谓之择言。故孝经云‘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,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’也。蔡邕
司空杨公碑曰:‘用罔有择言失行在于其躬。’择言与失行并言,盖训择为败也,此又一证
矣。”“听也无淫”者,听谓听言,淫犹过也,义详前文。“择则乱”者,洪范“斁”与
“叙”对文,叙者次第,则斁者无次也。广雅释诂云:“败,坏也。”吕氏春秋义赏,高注
云:“败,破也。”凡物破碎,则失其本来之叙,失叙,则为乱也。诗駉“思无斁”,泮水
“徒御无斁”,皆不失其叙之义。知“择则乱之”云,必古训有然也。“淫则辟”者,音
义:“则辟,芳辟反。”按:读为僻。说文:“僻,一曰从旁牵也。”引伸为倾邪。诗板释
文云:“僻,邪也。”经传多以辟为之。淫者,过度之谓。物过其正则为邪,故曰“淫则
辟”。王制云:“志淫好辟。”“述正道而稍邪哆者”云云者,音义:“哆,昌者切,又尺
氏切。”按:邪哆叠字为义,哆亦邪也,乃“迤”之假。说文:“迤,邪行也。”前文云
“多哇则郑”,则假多为之。孟子云;“放僻邪侈”。则假侈为之。彼音义云丁作“移”,
则又假移为之。义皆为邪也。“稍正”,音义云:“天复本作‘稍正道’。”按:天复本非
也。正与邪哆对文。“未有述邪哆而稍正”,犹云未有述邪哆之道而稍正。“正”下不得更
有“道”字。注“非法不言,何所择乎”。按:表记郑注云:“言己外敬而心戒惧,则无有
可择之言加于身也。”读择如字。此李注云云,即本郑义。然法言此文以择与淫对举,而训
为乱,则不以为选择之择可知。且非法不言,正选言之精,而谓之何所择,义尤难通。注
“习实生常”。按:“实”乃“贯”之形误。大戴礼保傅云:“少成若性,习贯之为常。”

    孔子之道,其较且易也!〔注〕言较然易知。或曰:“童而习之,白纷如也,
〔注〕言皓首而乱。何其较且易?”曰:“谓其不奸奸,不诈诈也。〔注〕不奸奸
者,以虚受人也;不诈诈者,以正教人也。如奸奸而诈诈,虽有耳目,焉得而正诸?”
〔注〕奸奸者,以奸欺奸;诈诈者,以诈欺诈。〔疏〕“孔子之道,其较且易也”者,音
义:“其较,音角。且易,以豉切,下并同。”按:“也”读为“邪”,叹美之辞。“童而
习之,白纷如也”者,史记自序引司马谈六家要指云:“儒者以六艺为法。六艺经传以千万
数,累世不能通其学,当年不能究其礼,故曰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。”是其说也。“谓其不
奸奸,不诈诈也”者,干正谓之奸,不诚谓之诈,圣人正己以正人,则奸邪者化;诚身以成
物,则诈伪者不至。论语云:“季康子问政于孔子,孔子对曰:‘政者,正也。子帅以正,
孰敢不正!’”大戴礼哀公问云:“公曰:‘敢问何谓为政?’孔子对曰:‘政者,正也。
君为正,则百姓从政矣。君之所为,百姓之所从也,君所不为,百姓何从?’”又主言云
(一):“上者,民之表也。表正,则何物不正?”此所谓不奸奸也。论语云:“不逆诈,
不亿不信。”皇疏引李充云:“物有似真而伪,亦有似伪而真者,信僭则惧及伪人,诈滥则
惧及真人。宁信诈,则为教之道弘也。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。然闲邪存诚,不在善察,若
见失信于前,必亿其无信于后,则容长之风亏,而改过之路塞矣。”此所谓不诈诈也。正以
化奸,诚以应诈,所以为较且易也。“如奸奸而诈诈,虽有耳目,焉得而正诸”者,奸奸
者,以奸为奸而治之;诈诈者,以诈为诈而御之也。刑所以止奸,任刑而奸益繁;法所以防
诈,法密而诈愈巧。不正其本,而恃耳目以为察,终于徒劳而无益,此儒者之所不为也。注
“言较然易知”。按:弘范此注,似读较为“皎”或“皦”。说文:“皎,月之白也”;
“皦,玉石之白也。”引伸之,得为凡明白之称。广雅释诂云:“较,明也”。即其
义。当音古了切。此音义音角,则训为直。尔雅释诂云:“较,直也。”释文:“较,古学
反。”大射义郑注:“鹄之言,较较直也。”释文言“较音角”是也。(一)“主”字原本
讹作“王”,据大戴礼记改。
    多闻则守之以约,〔注〕所守简要。多见则守之以卓。〔注〕所睹广远。寡
闻则无约也,寡见则无卓也。〔注〕少闻无要约之守,少见无卓绝之照。〔疏〕“多闻则
守之以约,多见则守之以卓”者,论语云:“君子博学于文,约之以礼。”朱子集注云:
“约,要也。君子学欲其博,故于文无不考;守欲其要,故其动必以礼。”刘疏云:“博文
者,诗、书、礼、乐与凡古圣所传之遗籍是也。文所以载道,而以礼明之者也。礼即文之所
箸,以行之者。博学于文则多闻、多见,可以畜德,而于行礼验之。礼也者,履也,言人所
可履行之也。礼箸于经曲之大,而慎于视听言动之际。凡人能以所行纳于轨物,而无所违,
是之谓约。约者,约束。非谓省约,与上‘博’字为反对也。”按:楚桢释博文之义,是
也。以约为约束,非也。孟子云:“博学而详说之,将以反说约也。”又云:“守约而施博
者,善道也。”皆博、约对举。荀子不苟云:“推礼义之统(一),分是非之分,总天下之
要,治海内之众,若使一人。故操弥约而事弥大,五寸之矩,尽天下之方也。”淮南子主术
云:“所守甚约,所制甚广。”亦以约为广大之对。淮南子高注云:“约,要也,少也。”
何氏焯义门读书记云:“约,汉人读曰‘要’。”是也。此云多闻则守之以约,即谓守之以
要也。戴氏震孟子字义疏证云:“约谓修其身。六经、孔、孟之言,语行之约,务是修身而
已;语知之约,致其心之明而已。未有空指一而使人知之求之者。致其心之明,自能权度事
情,无几微差失,又焉用求一知一哉!”荣按:多闻,自谓博文之事;守之以约,自谓约礼
之事。文者,六艺之文;礼者,六艺之一。遍通六艺,是谓博;专于执礼,是谓约。
荀子劝学云:“学恶乎始?恶乎终?曰:其数则始乎诵经,终乎读礼;其义则始乎为士,终
乎为圣人。”始乎诵经者,博学于文也;终乎读礼者,约之以礼也。然则多闻守之以约,乃
孔子教人之定程,七十子之所同尔者也。多见则守之以卓,卓亦约也。闻见、约卓皆互文,
约、卓又韵语也。俞云:“庄子大宗师篇:‘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,而况其卓乎?”郭
象注云:“卓者,独化之谓也。”是卓有独义。说苑君道篇:“踔然独立。”踔与卓同。多
闻则守之以约,多见则守之以卓,并谓闻见宜多,而所守宜少也。“寡闻则无约也,寡见则
无卓也”者,孟子:“博学而详说之,将以反说约也。”彼赵注云:“广学,悉其微言,而
说之者将以约说其要义,不尽知则不能要言之。”按:不遍通六艺者,不能知礼意,即无以
得其要也。(一)“统”字原本讹作“解”,据荀子不苟改。
    绿衣三百,色如之何矣?纻絮三千,寒如之何矣?〔注〕绿衣虽有三百,领色杂,不
可入宗庙;纻絮虽有三千,纸单薄,不可以御冬寒。文赋杂子,不可以经圣典。〔疏〕“绿
衣三百,色如之何”者,诗绿衣云:“绿兮衣兮,绿衣黄里。”毛传云:“绿,间色;黄,
正色。”又序云:“绿衣,卫庄姜伤己也。妾上僭,夫人失位,而作是诗也。”“纻絮三
千,寒如之何”者,说文:“纻,■属,细者为絟,粗者为纻。”周礼典枲,郑注云:“白
而细疏曰纻。”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云:“纻亦麻也。”絮,音义不为作音,则读如字。
按:此用京氏易“繻有衣絮”,当读女居切。今易既济作“繻有衣袽”。彼释文云:“衣
袽,说文作‘●’,子夏作‘茹’,京作‘絮’。”周礼罗氏及考工记弓人,郑司农注两引
“繻有衣絮”,字皆作“絮”。彼释文并云:“衣絮,女居反。”段氏玉裁周礼汉读考、李
氏富孙易经异文释皆以司农注“衣絮”为“●”之误。按:易释文明以“京作絮”与“说文
作●”分为二事,则司农所据自是京氏易,不得谓为误文。古字同声通用,絮、●皆“袽”
之假,何必作“●”之是,而作“絮”之非耶?易虞注云:“袽,败衣也。”说文无
“袽”有“●”,云“敝衣”,即“袽”字。然则纻絮者,谓麻质之败衣。子云于易京氏,
故字作“絮”也。经义述闻云:“说文‘襦,●衣也’;‘●,温也’。●衣所以御寒也。
易通卦验曰:‘坎主冬至,四在两坎之间’。固阴冱寒,不可无●衣以御之。乃或不衣完好
之襦,而衣其败坏者,则不足以御寒。譬之人事,患至而无其备,则可危也。故曰襦有衣
袽,终日戒。故象传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”按:“绿衣”本诗语,“色如之何”即用诗
义为说,则纻絮之“絮”本易语,“寒如之何”亦必用易义为说。疑京氏即以终日戒为备寒
之意。述闻所解,不为无据也。三百、三千言其多,绿衣喻邪僻之言,纻絮喻破碎之说,虽
极繁富,一无所用。注“绿衣虽有三百,领色杂,不可入宗庙”。按:诗绿衣郑笺云:
“‘绿”当为‘褖’。褖兮衣兮者,言褖衣自有礼制也。”然此云“色如之何”,明以间色
为义。淮南子精神云:“逯然而来。”高注云:“‘逯’读诗绿衣之‘绿’。”陈氏乔枞鲁
诗遗说考云:“杨雄、高诱并用鲁诗,而于此篇皆作‘绿衣’,是鲁与毛同。郑君笺诗,定
‘绿衣’为‘褖衣’之误,其义独异,疑本之齐诗,据礼家师说为解也。”荣按:易林观之
革云:“黄里绿衣,君服不宜,淫湎毁常,失其宠光。”易林用齐诗,而亦读绿如字,则知
间色之义,三家无异说矣。弘范云:“色杂不可入宗庙”,绿衣不可以为祭服,言众妾不可
以共祭祀也。
    君子之道有四易:简而易,用也;要而易,守也;炳而易,见也;法而易,言也。
御览四百三引作“君子之道有四”,无“易”字。
    震风陵雨,〔注〕陵,暴。然后知夏屋之为帡幪也;〔注〕帡幪,盖覆。虐
政虐世,然后知圣人之为郛郭也。〔注〕郛郭限内外,御奸宄;圣人崇仁义,正愆违。
〔疏〕“震风陵雨”者,怒风暴雨也。太玄:“释震于廷。”范望注云:“震,怒
也。”陆士衡赠顾彦先诗云:“振风薄绮疏。”李注引郑礼记注云:“振,动也。风以动
物,故谓之振。”按:震、振古字通用,振风即震风。演连珠云:“震风洞发,则夏屋有时
而倾。”士衡正用法言语耳。“陵”,世德堂本作“凌”;御览十,又四百一,两引,一作
“凌”,一作“陵”。二字古亦通用。演连珠:“迅风陵雨,不谬晨禽之察。”陵雨字本
此。“然后知夏屋之为帡幪”,演连珠注引作“然后知厦屋帡幪”,御览四百一引亦作“厦
屋”。诗权舆:“夏屋渠渠。”毛传云:“夏,大也。”郑笺云:“屋,具也。言君始于我
厚设礼食,大具以食我。”王肃驳郑,以为屋则立之于先君,食则受之于今君,故居大屋而
食无余。孔疏申郑,以为此诗皆说饮食之事,不得言屋宅。按:鲁、韩皆以夏屋为宫室之
事。楚辞哀郢王注云:“夏,大殿也。”引诗云:“于我乎夏屋渠渠。”又招魂云:“夏,
大屋也。”引诗同。淮南子本经高注云:“夏屋,大屋也。”高、王皆用鲁诗,此训当出鲁
故。孔疏引崔驷七依说宫室之美云:“夏屋渠渠。”王文考鲁灵光殿赋,李注引七依作“夏
屋蘧蘧”,明必鲁诗异文。通典五十五引韩诗云:“殷,商屋而夏门也。”又引传云:
“周,夏屋而商门。”则韩诗虽不以夏为大,而以屋为屋宇则同。士冠礼郑注云:“周制,
卿大夫以下,其室为夏屋。”又檀弓注云:“夏屋,今之门庑,其形旁广而卑。”彼孔疏
云:“殷人以来,始屋四阿。夏家之屋,惟两下而已,无四阿,如汉之门庑。”御览一百八
十一引崔凯云:“礼,人君宫室之制,为殷屋,四夏也;卿大夫为夏屋,隔半以北为正室,
中半以南为堂。”此皆韩诗说也。陈氏乔枞韩诗遗说考云:“商屋、夏屋,为殷、周宫室之
异制,后人因以为人君及卿大夫尊卑之等差。殷屋即重屋,四屋即四阿,以其正中为室,四
面有溜,重承壁材也。夏屋以近北为正室,中半以南为堂,其制与商屋殊。后人定宫室之
制,人君宫殿始有重屋四阿,卿大夫以下但为南北檐,皆以近北为正室,中半以南为堂,如
周人夏屋之制,故亦称夏屋耳。”按:法言此文单以夏屋为大屋之义,不关宫室制
度,与王逸、高诱说合。此子云习鲁诗之证也。音义:“帡幪,李善曰:‘帡,莫经切;
幪,莫公切,覆也。帡又音幷,又音萍’。“按:李善语见演连珠注。“虐政虐世”者,说
文:“●,残也。从虎,足反爪人也。”今字省“人”。“郛郭”者,说文:“郛,郭
也。”按:郛郭之“郭”,说文作●,“●,度也,民所度居也。从回,象城●之重两亭相
对也”。系传云:“重城也。”“虐政虐世,然后知圣人之为郛郭”者,谓无道之世,惟笃
守圣人之道者足以自全,犹“举世寒,貂狐燠”之意也。注“陵,暴。”按:演连珠注引此
文李轨注作“陵雨,暴雨也”。广雅释言云:“凌,暴也。”义出法言此文,当是侯芭、宋
衷旧义。注“帡幪,盖覆”。按:广雅释诂云:“●帡,覆也。”王疏云:“帡之言,屏蔽
也。”引法言此文及注。又云:“幪与●同。”按:说文无帡幪,“屏,蔽也”;“●,盖
衣也”,即其字。世德堂本此注上有“夏,大也”三字。
    古者杨、墨塞路,孟子辞而辟之,廓如也。后之塞路者有矣,窃自比于孟子。〔疏〕
“杨、墨”,治平本作扬,今依世德堂本。“杨、墨塞路”云云者,孟子云:“杨子取为
我,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;墨子兼爱,摩顶放踵,利天下为之。”赵注云:“杨子,杨朱
也;墨子,墨翟也。”按:杨朱书今无可考,列子有杨朱篇,具载杨朱之言,及孟孙阳与禽
滑厘问答之语,盖道家之流。故禽子云:“以子之言问老聃、关尹,则子言当矣。”彼释文
云:“杨朱,或云字子居,战国时人,后于墨子。”艺文志有墨子七十一篇,云:“名翟,
宋大夫,在孔子后。”又云:“墨家者流,盖出清庙之守。茅屋采椽,是以贵俭;养三老五
更,是以兼爱;选士大射,是以上贤;宗祀严父,是以右鬼;顺四时而行,是以非命;以孝
视天下,是以上同。此其所长也。及蔽者为之,见俭之利,因以非礼;推兼爱之意,而不知
别亲疏。”按:墨子今存五十二篇。孟子云:“圣王不作,诸侯放恣,处士横议,杨朱、墨
翟之言盈天下。天下之言,不归杨,则归墨。”又云:“杨、墨之道不息,孔子之道
不着,是邪说诬民,充塞仁义也。仁义充塞,则率兽食人,人将相食。吾为此惧,闲先圣之
道,距杨、墨,放淫辞,邪说者不得作。”塞路即充塞仁义之喻。牟融理惑论云:“杨、墨
塞群儒之路,车不得定,人不得步,孟子辟之,乃知所从。”此则因法言文而加之以形容者
也。说文:“辟,开也。”按:辟与塞相反为义。辞而辟之,谓著书以开通已塞之路,即阐
明仁义之道是也。后人习用此文者,皆以辞辟为辟杨、墨,因而有辟佛老、辟邪说等语。则
读为荀子解蔽“辟耳目之欲”之“辟”。彼杨注云:“辟,屏除也。”义虽可通,然非法言
本旨矣。廓,说文作“霩”,雨止云罢貌。经传多作“廓”。一切经音义引字林云:“廓,
空也。”“后之塞路者”云云者,自序云:“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,大氐诋訾圣人,即为
怪迂析辩诡辞,以挠世事,虽小辩,终破大道而或众。”按:即本书所斥狙诈之家,及申、
韩、庄、邹之属,皆后之塞路者也。
    或曰:“人各是其所是,而非其所非,将谁使正之?”曰:“万物纷错则悬诸天,众言
淆乱则折诸圣。”或曰:“恶睹乎圣而折诸?”曰:“在则人,亡则书,其统一也。”
〔疏〕“万物纷错则悬诸天”者,诗汉广毛传云:“错,杂也。”说文作“●”。悬犹正
也。说文无“悬”,古止作“县”。考工记云:“豆中县。”郑注云:“县,县绳正豆之
柄。”按:县绳所以知正,若今言垂线也。墨子法仪云:“百工为方以矩,为圜以规,直以
绳,正以县。”是悬所以为正,故正即谓之悬也。悬诸天,谓辨方正位者,万象杂陈,无可
依据,则观于天文以正之也。考工记云:“匠人营国,水地以县,置槷以县,以景。为规
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,昼参诸日中之景,夜考之极星,以正朝夕。”诗定之方中毛传云:
“度日出、日入,以正东西。南视定,北准极,以正南北。”是也。“众言淆乱则折诸圣”
者,说文无“淆”,“殽,相杂●也”,即“淆”字。艺文志云:“诸子之言,纷然殽
乱。”乃用法言语,而字正作“殽”,盖古本如此。说文“●,断也”,篆文作“折”。孔
子世家云“中国言六艺者,折中于夫子”是也。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云:“正朝夕者视
北辰,正嫌疑者视圣人。”义同此文。“在则人,亡则书”者,与圣人并世,则亲就其人而
正焉;生于圣人既没之后,则正之以其书。苟圣人之书不亡,则何患乎不睹圣也?“其统一
也”者,说文:“统,纪也。”白虎通三纲六纪云:“纪者,理也。”

上一页  回首页  下一页